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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史鑒
本書分為4部分,第一章書法史與書法藝術傳統(tǒng),第二章傳統(tǒng)書法理論的基礎結構與藝術精神,第三章前期書法史,第四章后期書法史。原為七卷本《中國書法史》的《總論》,為通觀各卷分立敘論而設,有較強的針對性。其后應上海書畫出版社“中國書法博導叢書”項目約稿,遂稍事增益,題名曰《書法史鑒》。鑒者,鏡也,以史為鏡,反觀當代,故爾副題為“古人眼中的書法和我們的認識”。今天去古已遠,世殊事異,不能沒有選擇。選擇需要眼力,要能辨識、汲取精華,尤其是可以增強今人能力的基礎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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