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圍繞我國審判權優(yōu)化配置展開,首先闡釋了審判權的概念、審判權配置的內涵和基本原則,以及審判權優(yōu)化配置的目標等審判權配置涉及的基本理論知識,其次介紹了目前我國獨任庭與合議庭、審判溫榆河以及審判人員等審判權配置的發(fā)展沿革,復次檢視了我國審判權配置引發(fā)的審判權配置規(guī)則可操作性不強、審判人員壓力加劇、審判權行使異化以及法官培育路徑不暢等實踐困境,再次分享了域外國家審判權配置經(jīng)驗,最后在結合我國國情和域外經(jīng)驗的基礎上提出我國審判權配置的優(yōu)化路徑,即重置獨任庭與合議庭審判權、變革審判委員會審判權以及多遠差異化配置審判人員審判權。
朱昕昱,法學博士,南京理工大學知識產(chǎn)權學院講師,兼任江蘇省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南京市玄武區(qū)法律咨詢專家,主要研究方向為民事訴訟法、司法制度,先后在《法學論壇》《新疆社會科學》《東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西北農(nóng)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科學決策》《中國不動產(chǎn)法研究》發(fā)表CSSCI論文6篇,主持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項目1項。
序言
緒論/
一、研究的背景和價值/
二、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梳理/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審判權配置的基礎理論/
第一節(jié) 審判權的概念闡釋/
一、審判權和司法權的界分/
二、審判權的權力內涵/
第二節(jié) 審判權配置的內涵/
一、審判權配置釋義/
二、審判權配置的雙重維度/
第三節(jié) 審判權優(yōu)化配置的目標/
一、審判權優(yōu)化配置的直接目標/
二、審判權優(yōu)化配置的最終目標/
第四節(jié) 審判權配置的基本原則/
一、審判質量保障原則/
二、審判效率優(yōu)化原則/
三、權責統(tǒng)一原則/
四、權能匹配原則/
五、契合國情原則/
本章小結/
第二章 我國審判權配置的發(fā)展沿革/
第一節(jié) 獨任庭、合議庭審判權配置的發(fā)展沿革/
一、獨任庭、合議庭審判權配置的規(guī)范流變/
二、獨任庭、合議庭審判權配置的實然樣態(tài)/
第二節(jié) 審判委員會審判權配置的發(fā)展沿革/
一、審判委員會審判權配置的規(guī)范嬗變/
二、審判委員會審判權配置的現(xiàn)實圖景/
第三節(jié) 審判人員審判權配置的發(fā)展沿革/
一、民國時期多元差異化的配置樣態(tài)/
二、法官員額制改革前二元完整化的配置樣態(tài)/
三、法官員額制改革后一元完整化的配置樣態(tài)/
本章小結/
第三章 審判權配置模式引發(fā)的實踐困境/
第一節(jié) 獨任庭、合議庭審判權配置規(guī)則可操作性不強/
一、獨任庭、合議庭審判權配置規(guī)則較為抽象/
二、獨任庭、合議庭轉換規(guī)則尚不明晰/
第二節(jié) 審判人員壓力加劇/
一、審判權配置主體縮減下的“案多人少”/
二、現(xiàn)有案件分流機制的局限性/
三、審判人員分流機制的闕如/
第三節(jié) 審判權行使異化/
一、審判委員會審判權行使失范/
二、法官助理越權行使審判權/
第四節(jié) 法官培育路徑不暢/
一、法官員額制改革前“傳幫帶”式的法官培育路徑/
二、法官員額制改革后職業(yè)養(yǎng)成不足的法官培育路徑/
本章小結/
第四章 審判權配置的域外考察/
第一節(jié) 英美法系國家的審判權配置/
一、美國法院的審判權配置/
二、英國法院的審判權配置/
第二節(jié) 大陸法系國家的審判權配置/
一、德國法院的審判權配置/
二、日本法院的審判權配置/
三、法國法院的審判權配置/
第三節(jié) 域外審判權配置評述/
一、域外法院的審判組織審判權配置評述/
二、域外法院的審判人員審判權配置評述/
本章小結/
第五章 我國審判權配置的優(yōu)化/
第一節(jié) 獨任庭、合議庭審判權的重置/
一、獨任庭、合議庭審判權配置的影響因素/
二、獨任庭、合議庭的審判權配置/
第二節(jié) 審判委員會審判權的變革/
一、審判委員會審判權配置的論爭/
二、不宜保留的審判委員會審判權/
三、審判委員會的職能重塑/
第三節(jié) 審判人員審判權的多元差異化配置/
一、審判人員審判權配置的改革路徑/
二、微觀審判權的類型化/
三、審判人員審判權多元差異化配置的具體構造/
本章小結/
結語/
附件/
附件一 法官助理調查問卷/
附件二 法官助理訪談記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