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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2021年第2輯?總第10輯):法哲學、法學方法論與人工智能
在“互聯(lián)網”時代,信息高度互聯(lián),諸范型人格體間的互嵌程度愈發(fā)加深。可以說,在當下,互聯(lián)網信息技術的發(fā)展水平越高,個人隱私權受侵犯的可能性就會越大、程度就會越深,即本輯“專題研討”所欲表達的“互聯(lián)網時代隱私權保護的悖論”。這不僅會導致傳統(tǒng)隱私保護觀念、制度的重置,甚至可能改變作為法律權利的“隱私”本身的性質和結構。那么,在這樣的背景下,隱私、隱私權將會呈現(xiàn)出何種新的特征?這種新的徵候會與仍處于高速迭代中的互聯(lián)網信息技術產生何種沖突?相應沖突的人類學根源、道德根源、制度根源、規(guī)范根源分別為何?這些沖突的存在又會對互聯(lián)網時代的隱私權保護產生何種不利影響?我們又當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化解這些沖突?保障化解措施有效性、科學性的理論、方案為何?在本輯中,讀者將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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