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中國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的不公開、不透明不僅制約了對地方債務相關(guān)問題的研究,更不利于對其進行規(guī)范治理和風險防范。當然,在2015年之前,這一狀況的出現(xiàn)和持續(xù)也是有一定合理性和必然性的,因為在1995年開始實施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以下簡稱《預算法》)中明確規(guī)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人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地方政府不得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因此,地方政府通過變相方式或間接渠道而實際舉借的債務自然無法納入預算,無法納入預算自然也無法按照預決算公開的要求進行主動或者依申請公開。
但是在2015年之后,上述狀況開始發(fā)生變化。直接起因可以追溯到2014年下半年,主要體現(xiàn)在兩個事件上: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修正案》于2014年8月31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表決通過,新《預算法》明確賦予了省級政府發(fā)行地方債券的權(quán)利,地方政府債務由“后門”轉(zhuǎn)到“前門”,這也意味著其由“不能見光”到“可以見光”的轉(zhuǎn)變,新《預算法》中第十四條也明確規(guī)定,財政部門應對“本級政府……舉借債務的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第二個事件是國務院于2014年10月2日發(fā)布了《關(guān)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在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完善地方政府債務公開制度!敖⒌胤秸詡鶆展_制度,加強政府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區(qū)要定期向社會公開政府性債務及其項目建設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地方債務納入預算之后,其自然成為預決算公開的一個重要內(nèi)容,與此同時,省級政府在債券市場上發(fā)行政府債券自然也應進行相關(guān)的信息披露,對于上述兩個方面應該公開的地方債務具體內(nèi)容,財政部也有一系列明確的要求。那么接下來一個自然的問題便是,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的實際公開狀況如何?我們認為,這不僅是對地方政府信息本身公開狀況或透明度的評估,更是認識和理解政府信息公開這一更大問題的一個窗口或一次實驗,對于研究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應該也會提供具有普遍性的規(guī)律和借鑒。與此同時,評估并促進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的公開,對于有效地約束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相關(guān)行為、對于債務資金的支出投向和有效使用、對于地方債券市場化發(fā)行水平的提升等,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長期以來,中國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的不公開、不透明不僅制約了對地方債務相關(guān)問題的研究,更不利于對其進行規(guī)范治理和風險防范。當然,在2015年之前,這一狀況的出現(xiàn)和持續(xù)也是有一定合理性和必然性的,因為在1995年開始實施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以下簡稱《預算法》)中明確規(guī)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人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地方政府不得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因此,地方政府通過變相方式或間接渠道而實際舉借的債務自然無法納入預算,無法納入預算自然也無法按照預決算公開的要求進行主動或者依申請公開。
但是在2015年之后,上述狀況開始發(fā)生變化。直接起因可以追溯到2014年下半年,主要體現(xiàn)在兩個事件上: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修正案》于2014年8月31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表決通過,新《預算法》明確賦予了省級政府發(fā)行地方債券的權(quán)利,地方政府債務由“后門”轉(zhuǎn)到“前門”,這也意味著其由“不能見光”到“可以見光”的轉(zhuǎn)變,新《預算法》中第十四條也明確規(guī)定,財政部門應對“本級政府……舉借債務的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第二個事件是國務院于2014年10月2日發(fā)布了《關(guān)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在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完善地方政府債務公開制度!敖⒌胤秸詡鶆展_制度,加強政府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區(qū)要定期向社會公開政府性債務及其項目建設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地方債務納入預算之后,其自然成為預決算公開的一個重要內(nèi)容,與此同時,省級政府在債券市場上發(fā)行政府債券自然也應進行相關(guān)的信息披露,對于上述兩個方面應該公開的地方債務具體內(nèi)容,財政部也有一系列明確的要求。那么接下來一個自然的問題便是,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的實際公開狀況如何?我們認為,這不僅是對地方政府信息本身公開狀況或透明度的評估,更是認識和理解政府信息公開這一更大問題的一個窗口或一次實驗,對于研究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應該也會提供具有普遍性的規(guī)律和借鑒。與此同時,評估并促進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的公開,對于有效地約束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相關(guān)行為、對于債務資金的支出投向和有效使用、對于地方債券市場化發(fā)行水平的提升等,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按照本書中的評估思路和指標設定等,我們對我國省地縣三級地方政府2014-2017年的債務信息公開狀況進行了評估,并按照納入預算的政府債務(由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構(gòu)成)和或有債務兩個方面分別進行了評估,同時對納入預算的政府債務依據(jù)公開的方式明確區(qū)分為主動公開和最終公開(最終公開是在主動公開的基礎(chǔ)上進行了依申請公開后的最終公開狀況)。評估結(jié)果顯示:
。ㄒ唬⿲τ诩{入預算的政府債務
(1)縱向來看,主動公開和最終公開的債務整體透明度逐年提高,2014-2017年的主動公開得分(滿分10分)分別為2.70分、3.85分、5.42分和9.22分,2014-2017年最終公開得分分別為8.73分、8.86分、8.90分和9.74分,同時,最終公開得分要明顯高于主動公開得分,且差距逐年縮小,顯示出地方政府對于社會公眾的政府債務公開要求還是能積極正面回應的。
。2)橫向來看,以2017年為例,東部地區(qū)的公開狀況最好,為9.43分,西部地區(qū)的公開狀況次之,為9.20分,中部地區(qū)的公開狀況相對最差,為9.00分,同時這種橫向差異狀況每年都基本保持穩(wěn)定,但是差距并不大。
。3)從省地縣三級政府的平均透明度對比來看,以2017年主動公開為例,省級最高,均為滿分10分,地級次之,平均為9.24分,縣級相對最差,為8.72分,同時這種橫向差異每年都是如此,但是隨著各級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的提高,省地縣之間的透明度差距也在逐步縮小。
序一
序二
序三
前言
第一章 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評估的背景、思路與指標
一、評估背景
二、評估思路與評分標準
第二章 2014年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評估
一、主動公開透明度評估
(一)省級債務透明度
(二)地級債務透明度
(三)整體債務透明度
二、最終公開(主動十依申請)透明度評估
(一)省級債務透明度
(二)地級債務透明度
(三)整體債務透明度
三、對比分析
第三章 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評估
一、主動公開透明度評估
(一)省級債務透明度
(二)地級債務透明度
(三)縣級債務透明度
(四)整體債務透明度
二、最終公開(主動十依申請)透明度評估
(一)省級債務透明度
(二)地級債務透明度
(三)整體債務透明度
三、對比分析
(一)主動公開與最終公開橫向?qū)Ρ确治?br>(二)地級政府主動公開債務透明度分析
……
第四章 2016年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評估
第五章 2017年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評估
第六章 縱向?qū)Ρ确治?br>第七章 地方政府或有債務透明度評估
第八章 基本結(jié)論和政策建議
附錄1 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
附錄2 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辦法(試行)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