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放眼更加長遠的未來,以大尺度的歷史觀考察檢察發(fā)展路徑,認為公訴權應成為當之無愧的檢察核心,公訴權是檢察制度的源頭和歸屬,是檢察制度的靈魂,應當以強大訴權回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召喚,將庭審打造成檢察制度的發(fā)言席和宣傳欄,以自組織的管理模式理順檢察內部激勵體系,在法庭上強勢回歸,使公訴人成為人格化的檢察制度,以指控立德、立言、立行,以思想力、語言力、行動力贏得實實在在的公信力,將以往分散用力的檢察布局向訴權方向集中,以專業(yè)化細化訴權分工,以訴權為核心整合檢察職能,打造檢察核心競爭力。重新詮釋公訴權內涵,將公益訴訟注入其中,使公益訴訟與指控犯罪成為新時代檢察制度的雙輪驅動。
三重改革疊加,檢察將向何處去?本書以宏觀和長遠的眼光看待正在發(fā)生的檢察變革,提出以公訴為中心的檢察制度發(fā)展新方向。
檢察向何處去
改革如羈旅,何處是歸途?
作為檢察官,總感覺像是法治國的異鄉(xiāng)人,找不到回家的路。
檢察制度凡二百年,風云變幻,浩蕩已成世界大勢;中國檢察上百年,跌宕起伏,但終因法治而勃興;檢察改革數(shù)十載,兜兜轉轉,站在歷史的十字路,而今邁步從頭越。
我們從哪里來?
我們出生于法蘭西,身世可以追溯到古羅馬,中文名字來自東瀛,我們被稱為革命之子,我們滌蕩了舊世界,因為我們代表了人民的名義、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我們骨子里流淌的是法治的血液。我們在偵查與審判的山谷之間,辟出一條檢察之路,從此才有了控審分離的現(xiàn)代法治,支撐法庭成三角構造。正因此,這也是一條法治之路。這條路不是流水線中可以簡省的一環(huán),它是法治的中樞神經(jīng),牽連四方,傳導著正義的訊息。如果中樞神經(jīng)被切斷,我們只能臥床不起。
我們身在何方?
我們處在一個日益復雜的社會,正因為復雜,對法治的渴求才格外強烈。法治就是統(tǒng)御復雜社會的超級算法,這種計算能力已經(jīng)遠遠超出了人力的負荷。我們處在一個個人崛起的時代,個人的權利訴求、影響力都在加速增長。我們處在一個瞬息萬變的世界,網(wǎng)絡化、城市化、規(guī)模效應正在推動社會變化呈指數(shù)級加速。這是最壞的時代,也是最好的時代。其實這是人類進化的一個拐點,我們只是剛好處于加速期。
我們向何處去?
我們的腳步不敢慢下來,但最重要的還是要找對方向。我們必須根據(jù)司法規(guī)律配置有限的檢察資源,整合核心職能打造拳頭型檢察產(chǎn)品。我們不是在套用經(jīng)濟學,只是借鑒經(jīng)濟學的理性思維,以用戶為導向實現(xiàn)司法效能的最大化。扁平化、去中心化的組織結構就是為了增加靈活性、體現(xiàn)法治產(chǎn)品的人性屬性,案件不是流水線上下來的,是一個個檢察官辦案辦出來的,讓能聽見炮火的人去指揮戰(zhàn)斗,讓直面法庭的人做出決定,我們才能對法治的勝利更有信心;專業(yè)化、精細化是為了植根于本土資源創(chuàng)造更加精致的法治產(chǎn)品,適應社會的多元化、法治需求的個性化,這就是法治的供給側改革。
讓我們再出發(fā)。
我們扛著法治國的大旗再出發(fā),其道路必然是曲折的、漸進的,但其前途也必將是光明的,因為它是司法規(guī)律的回歸,是檢察官天然使命的回歸。與其說是改革,不如說是一次遲到的歸來。我們的出發(fā)并不是在權力分配的蛋糕上博弈,只是在努力尋找日漸迷失的本我。司法責任制改革也是一場司法官人性的解放運動,就是要打破無往不在的行政枷鎖,像實現(xiàn)包產(chǎn)到戶用價值規(guī)律來引導人性一樣,用司法規(guī)律來引導司法官的人格,實現(xiàn)我們一直期待的每一個個案的公平正義。
我為什么要書寫這些?
因為我們對這份職業(yè)愛得深沉。
劉哲2018 年7 月26 日定稿于西直門
北京市檢察院公訴部首批入額檢察官,設計并組織研發(fā)刑事公訴出庭能力培養(yǎng)平臺,執(zhí)筆起草《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公訴案件起訴書制作的規(guī)范意見》,參與編著《檢察機關刑事起訴書制作要義》,法律讀庫公眾號2016年度十大作者之一
起訴書的再反思 1
起訴書的敘述性 2
公訴新語絲 25
說說公訴腔 26
公訴 老炮兒的味道 30
即席發(fā)言的意義 36
出庭公訴工作的實質化 40
公訴理念的再轉型 51
新時代檢察官應當具備的六種內在品質 52
法治是個奢侈品 60
順應以審判為中心打通案件質量傳遞通道 69
反對被迫自證其罪特權的理念與制度環(huán)境 74
司法官的匯報藝術 87
司法直覺與司法理性 89
檢察再出發(fā) 93
檢察再出發(fā) 94
檢察專業(yè)化的格局與模式 117檢察官是個什么官 121在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的路上先別忙排座次 127檢察機關應當成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 131司法制度的新設想 137首席公訴人制度之提倡 138檢察KPI 144司法官退休返聘制度之設立 151去審查報告化與去行政化 156司法機關中間層治理體系的思考 160去行政化之后領導管什么 165檢警關系的再協(xié)調 171檢警合作之設想 172對我國偵查終結權配置現(xiàn)狀的反思:以佘祥林案為例 178讓警察直面法庭又何妨 188法治機理的新視角 193犯罪圈的兩個維度從貪污賄賂案件解釋說開去 194談談缺席審判無罪判決是聶樹斌案提審后面臨的唯一選擇 200
一審終止審理裁定能否立即生效貪污受賄案件解釋引發(fā)的程序
問題 208認罪認罰的本質:刑事程序2.0 221
實務問題的新主張 225
悔罪表現(xiàn)的認定 226從舊兼從輕原則的普遍效力 230刑事補正裁定的適用范圍 233法律體現(xiàn)的從來都是價值觀 238法治應該如何被信仰 241公共道德養(yǎng)成的價值 245從《被告山杠爺》看權利向權力的轉化與異化 251智人的狂歡:法律人馬拉松隨想曲 257法律自媒體的影響力建構 261未來之法算法說了算? 265
后記